入党流程

发布日期:2016-07-01

根据新修订的《细则》,发展党员过程共分为5个阶段、25个程序。这5个阶段25个程序全部走完至少需要2年零7个月时间。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程序1:递交入党申请书--注意3点:1.入党年龄问题(年满18周岁);2.本着自愿的原则;3.本人手写入党申请书。
程序2:党组织派人谈话--1.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家庭情况、历史情况等。2.及时形成谈话记录,参与谈话人签名盖章。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程序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公示(递交申请书6个月以上,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推荐,基层党委要派人参会,公示7天)
程序4: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形成《备案报告》交党总支再上交党委,备案后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党员监督管理登记表》)
程序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程序6: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个和工作情况,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程序7: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意测验,支部委员会综合民意测验等各方面情况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程序8: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的推荐票、公示情况报告和确定积极分子的民意测验票等材料一并交党总支审议后报上级党委,党委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批复》,上级党委同意的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批复》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党支部及时公示7天)
程序9:确定入党介绍人(为发展对象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可指定,可由培养人担任,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程序10:进行政治审查(支部派2名正式党员先通过同本人谈话了解本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再通过找有关人员了解、必要的可以由基层工委出具函调信进行外调,了解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并形成必要的《调查笔录》备查。
审查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起成长的亲属,这是必须审查的。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比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主要社会关系,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姨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但不一定每个人都审查,主要是了解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
政审时,我们高新区采用统一表格,政审时一定注意及时完善材料,该盖章签字的地方一定完善好。只有政审合格后,才能继续往下开展工作。
程序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上级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入党。)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程序12:支委会进行审查(政审和培训合格后,党支部要向上级党委以书面形式报《预审请示》并再次对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入党申请书、“两推”材料、思想汇报、政审材料、集中培训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党员监督管理登记表》、两次备案情况、两次公示情况等。
程序13:上级党委预审
◆预审时,上级党委还要根据发展对象的不同情况,再征求纪检、计生、610、公安、信访、工商、税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预审合格的,基层党委在向区党群工作部报送《备案报告》的同时向党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若发展对象为村支部书记近亲属的,还要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备案报告》。
程序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后面单独介绍《入党志愿书》填写注意的问题。
程序15:支部大会讨论(1.参会党员数: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2.表决方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不能举手表决;3.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结束后,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情况填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内。并进行7天公示。公示没问题的党支部要向上级党委报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
程序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可有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人员进行谈话,也可以基层党委安排专人进行谈话,谈话中,除了解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外,还要作为一个审查环节,对发展对象的标准条件、入党程序、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程序17: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审批的时候采取逐个审议和表决,对县区中发展对象为村支部书记近亲属的,由县区委组织部直接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三个月。
程序18: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街道要向党群工作部以书面形式提交《备案报告》进行备案。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程序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组织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程序20: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程序21:继续教育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要每季度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一次考察情况和意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
程序22: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的书面申请。转正申请书要有本人书写。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时,党支部要主动了解情况。
程序23: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在提交支部大会之前,也就是支部委员会收到转正申请后,应及时讨论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并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公示没问题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党员到会人数要达到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会议才有效,
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转正的《请示》、《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
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程序24: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审批的时候采取逐个审议和表决,对县区中发展对象为村支部书记近亲属的,由县区委组织部直接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三个月。
◆上级党委审批后,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程序25:材料归档
整个发展党员程序涉及的材料至少有38种,需存入党员档案的主要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发展党员监督管理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和“两推”、备案、政审、集中培训、上级党委预审、教育考察、公示、上级党委审批等材料。
以上就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个流程,总共25个程序,必须严格按规定顺序、规定要求执行,不能颠倒,不能变通,更不能简化。